各学院及部门:
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学院及部门、各位老师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注意事项
1、没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登陆账号请联系科研产业处开通账号。如要申报项目也必须通知科研产业处在系统内授权才能填报,否则无法填报。
2、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明确申请资格和限项要求等。
3、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将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系统开通时间:2020年5月6日8:00。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4、项目预申报书请于2020年6月11日16:00前在申报系统提交审核。
5、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6、项目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的,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的,申报单位必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国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才可正式立项。
7、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通知中的项目申报指南。
二、联合申报协议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协议书》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交一份纸质材料到学校科研产业留存。
三、咨询电话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72160。
科研产业处联系电话:0797-8169671,联系人:金奇
原文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423/3332.html
附件1:《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协议书模板》(仅供参考)
附件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研产业处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