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各部门:
江西省科技厅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予以转发,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动员及申报工作。
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 129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 号)相关管理要求,为做好江西省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决定启动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条件及要求
1.每人每年只能申报 1 个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的年龄不超过 58 周岁(1964 年 1 月 1 日以 后出生),申报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类项目除外。
4.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单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受理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受理方式。项目申报全部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
(二)申报推荐截止时间。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12时,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的,不再受理项目,请予以配合。
(三)科研处联系人:金奇
联系电话:0797-8169671
邮箱:gnyxykyc@163.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