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前三类可通过教育厅提名,也可通过专家进行提名。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 2019年 12月 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 2019年 12月 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时间安排
1. 2022年4月6日前,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认真学习通知中的填报说明及具体要求(附件1和2),并将申报意向表(附件3)发送至gnyxykyc@163.com。学校预审后向教育厅申请推荐号和校验码。
2.申报通用项目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提名书电子稿(见附件1工作手册)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进行形式预审。
3.2022年5月20日前,通过“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纸质材料。(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4.申报专用项目的电子版提名材料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5.纸质提名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选填)。纸质材料请于2022年5月23日前交科研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思琪
联系电话:0797-8169671
联系地址:行政楼305办公室
科 研 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