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结项要求:
已在系统内完成注册、立项等事项,且符合结项要求;
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①结题报告1份:结题报告中的专家评审意见由项目负责人自己请外单位三位专家(副高职称以上)签名,并盖专家所在单位科教科(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注意:三位专家需来自不同的单位。
②经费决算表1份(盖学校计财处公章);
③论文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正文)。注意:项目负责人需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数需达到项目结项要求。
④申请书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请各学院/部门于12月10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至科研处:
项目负责人结题材料(待科研处审核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将盖章后的材料扫描上传系统);
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以“学院(部门)+2024科技项目结题”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gnyxykyc@163.com。
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gnyxykyc@163.com。
联 系 人:赖庭红,肖上青
联系电话:0797-8169671
科研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