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结题/变更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7-02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接省教育厅通知,2026年教育厅科技项目的变更及结题工作统一在江西智慧教育平台上进行(操作指南见附件3)。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按时完成结题或变更申请,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与变更基本要求

(一)项目结题:结题项目需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实施期间取得的相关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研究成果须标注项目编号)、专利、研究生培养及经费使用明细表(加盖财务处公章)等。结题报告中的专家评审意见需自行联系专家签字

(二)项目变更:确需调整技术路线、变更项目组成员或需延长研究期限的项目,须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

(三)特别提醒:立项超过5年的项目,务必于202612月前结题,届时仍未结题的将予以撤销,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立项超过3年的项目,应于202612月前结题,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二、材料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71017:00前)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710日(周五)17:00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由各学院秘书统一收齐并附汇总名单后报送科研处陈老师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

结题项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佐证材料中的论文需标出课题编号,用彩色隔页纸分隔不同材料

变更项目填写《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科研处统一申请用章后将电子版盖章材料返回给各项目负责人。

(二)系统填报(71517:00前)

各项目负责人收到盖章材料扫描版后,须于715日(周三)17:00登录江西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jx.smartedu.cn//,按照操作指南完成项目结题或变更申请的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应盖章扫描材料。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项

1. 结题报告中的研究经费部分须经学校财务处审核确认

2. 结题报告务必填写项目编号和项目类别,并手写签名

3. 结题佐证材料中的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研究成果须标注项目编号

4.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江西智慧教育平台操作指南》。

联系人:科研处老师

电话:07978169671
材料报送地点:黄金校区综合楼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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