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1.结题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7 日,未达到结题标准的,需提交纸质版《课题延期申请报告》(附件 2,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 2023 年底),并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证明,同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022 年度优秀社科成果奖。
2.2023 年 1 月 1 日起,2020 年及之前未结项的市级课题,无论是否申请延期,一律视作自动撤项处理。请需要结题的老师12月23日之前把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利娜)统一办理!!
3.根据各课题组建议和工作需要,市社联将在 2023 年度引入新的课题系统,现有系统将在 2023 年底关闭,请各位老师及时下载有用内容。
4.结题成果应与立项文件公布的选题方向基本一致,若所提交的研究成果与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较大偏差的,不予验收。
5.未经批准而随意变更课题组成员的,不予验收。
6.未按本通知要求上传有关结题材料的,不予验收。
科研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