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各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项,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审批书》;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
4、论文成果复印件(目录中注明“题目、刊物名称、年期号”)(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项目如有变更,须附项目变更批复(即已经签署意见的项目变更表);
5、“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6、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进行胶装,设置封面。提供胶装材料一套和项目成果复印件,以及所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请于2022年12月13日之前报送至科研处,谢谢!
科研处
2022年11月18日